本週都是國際大廠的新聞。
(1)轉播世紀拳賽後 Netflix 股價走揚,訂戶看增(原文點此)
Netflix轉播58歲前重量級拳王Mike Tyson與27歲網紅拳擊手Jake Paul的拳擊比賽,最高收視人數達6500萬人,並造成系統不穩。 最終是Jake Paul獲勝。
編按:
近年來,串流影音平台業者除了發展影視作品之外,也漸漸往體育賽事轉播布局。 例如:Amazon(國家籃球協會(NBA)、國家美式足球聯盟(NFL))、Apple TV+(美國職業足球大聯盟(MLS)、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(MLB))、Disney+(旗下的ESPN+轉播)...等。
短評:
由於熱門體育賽事的轉播權利金非常高,而且運作方式也和串流影音平台自製內容方式不一樣,需要步步為營。 Netflix這次的拳賽轉播算是在試水溫,未來可以預期會有後續的相關動作。
(2)美司法部證實要求 Google 拆分 Chrome 業務,不排除要求出售 Android (原文點此)
美國司法部將要求Google拆分Chrome業務,並研議是否也需拆分Android業務。 Google需在2024年12月底之前,向法院提出自家的壟斷行為改善方案。
編按:
[a]美國司法部是在2023年01月向法院提起Google搜尋引擎市場的反壟斷訴訟,並在2024年08月獲得勝訴。
[b]Google搜尋引擎的市占率高達90%左右,被認定的反競爭行為包含:付款要求廠商將Google設為預設搜尋引擎(例如:每年付給Apple上百億換取設為預設搜尋引擎)、要求行動裝置製造商預裝Google App且不可刪除、Google Ads廣告被置於索結果頁面頂部的最有利位置。
[c]美國政府上一次成功分拆壟斷企業是在1984年的AT&T,該公司被分拆成8家公司。 之後,最接近成功的是2000年的Microsoft,但Microsoft隔年與新政府和解,所以逃過被分拆的命運。
短評:
由於Google營收大量來自於搜尋業務的廣告,而Chrome、Android都是Google搜尋業務的重要平台,若被強制分拆,恐怕會造成嚴重後果。 不過,由於美國新一屆政府即將上任,Google有像Microsoft逃過一劫,或者是只需象徵性的分拆較不重要的業務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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