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.07.04一週新聞集錦:Google上訴Android侵權Java案失敗,案件重回地方法院審理

先來看看Uber的新聞。
1.法國內政部長下令警方查封優步UberPOP(原文點此)
2.巴黎司機對 Uber 之怒!封鎖巴黎幹道,挾持 Uber 司機、推翻汽車(原文點此)
Uber旗下服務「UberPop」於法國巴黎引發激烈抗爭,計程車司機封鎖街道並破壞Uber車輛。 法國內政部長基於公共安全,勒令UberPop暫停營業。
編按:
法國計程車司機要取得營業執照須耗費數千元歐元,而UberPop允許無執照的司機載客,瓜分了傳統司機的客源,造成了此次的抗爭。

Microsoft進行業務縮減,以聚焦於核心業務。
3.Uber 收購微軟 Bing 部分資料,補強地圖業務(原文點此)
Uber收購Microsoft旗下Bing的地圖圖資與工程師團隊。 此項交易可提升Uber的地圖服務,使Uber司機擁有更精準的資訊。 而,Microsoft則可停止搜集地圖圖資,降低支出。

4.微軟與AOL擴大結盟:展示型廣告業務幾乎全數移交AOL(原文點此)
5.微軟退出數位廣告市場,裁員 1,200 人(原文點此)
Microsoft與AOL(美國的媒體公司)達成10年廣告合作協議,該協議類似先前Microsoft與Yahoo的合作案。 在此協議中,AOL將以Microsoft Bing取代Google,做為旗下網站預設的搜尋引擎(可增加Bing搜尋廣告的曝光率),並負責Microsoft美、加、德...等9國的展式型廣告銷售。 而,Microsoft相關業務的員工則會移轉至AOL工作。

中國半導體業有新消息。
6.武漢新芯統籌中國 DRAM 產業發展,將匯集三大技術成為記憶體晶片基地(原文點此)
中國工信部選定武漢新芯集成電路公司作為國家DRAM重點發展基地,未來將以DRAM、3D NAND Flash、NOR Flash為主力產品。
編按:
武漢新芯原隸屬於中芯半導體,擁有一座12吋晶圓廠,2008年開始生產NOR Flash。 2013年,由武漢市政府接續營運。 2015年與美國Spansion公司(以NOR Flash見長)合作,開發3D NAND Flash技術。

Google侵權Java訴訟案,將重回地方法院審理。
7.Google上訴Java侵權案遭駁回,賠償問題重回地院談判(原文點此)
8.Google 最高法院上訴失敗,Oracle 分 Android 一杯羹再進一步(原文點此)
Google公司的Android侵權Oracle公司Java程式語言的API上訴案遭最高法院駁回,將重新回地方法院審理。 該案始於2010年,Oracle控告Google的Android未經授權使用37項Java的API以吸引撰寫Java的工程師投入Android平台,因而求償10億。 2012年,地方法院認定Google的行為屬於合理使用範圍,因此判決Google勝訴,Oracle因此上訴。 2014年,上訴法院推翻地方法院決議,認定API受版權保護,Google遂上訴至最高法院。 如今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此案重回地方法院審理。
編按:
此案的爭議點在於軟體API是否受版權保護,支持的人希望智慧財產能受到保護,反對的人則擔心影響科技業的創新。 API為應用程式介面,透過API,外界可以很方便的操作該應用程式。 以技術的觀點來看,單一個API像是一塊操作面板,其實沒什麼技術含量;真正的技術是在對應於操作面板的每項功能是如何製作的(取決於程式的演算法以及程式設計師的功力)。 不過,以架構層面來看,如果將多個API組起來,變成一項產品的話,那麼要採用哪些API、單一個API如何設計,才會使產品運作最有效率,其中就是有技術含量的存在了。 所以,若籠統的討論API是否受版權保護,而不從不同的層面來思考,很可能會做出錯誤的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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